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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律师:房产继承六个误区你知道吗?

作者: 昆山金牌律师金晓亮 来源: www.ksls.law 日期:2020-04-22 11:27:48人气:1066
  昆山律师咨询:现今社会,房产作为大多数人的人的主要固定资产,越来越多的房产父辈去世之后面临着遗产继承的问题。昆山遗产继承律师总结了几个关于房产继承的误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误区一: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其中一人死亡的,该房产自动归属另一方单独所有。
       昆山律师:夫妻共有房产,在一方死亡时,其份额应当作为遗产处理,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在后续处置时将遇到障碍。

  误区二:同居多年就能享有配偶继承权。
       昆山律师: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形成夫妻关系,未经登记共同生活的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因此,同居不论多久都不会形成夫妻关系,自然也无所谓所谓配偶,那就更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误区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昆山律师:对此,民法典有明确规定。遗嘱中指定一人继承的,该继承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误区四:婚后买房,产权证上只写有一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

       昆山律师:以婚前一方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出资者名下的,仍属于个人财产。


  误区五: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继承遗嘱都一样。
       昆山律师:合法有效的遗嘱是优先于法定继承适用的,这也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误区六:房产继承立遗嘱要被儿女们接受
  昆山律师:遗嘱是个人意思表示的体现,是单方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昆山律师的总结,关于房产继承的 几个误区,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不妨点击在线咨询,找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 客户评价 —

昆山金牌律师金晓亮资深律师,各领域均有沪昆山资深法律专家,专办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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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我今天上午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李律师真心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律师团队帮我一审就离了,我可以重新开始,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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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去年一审离婚的时候也委托了一个律师没判离,男方也好赌欠下几十万债务,也幸好找到您我才能脱身,不然下辈子都被毁了,您真的是一位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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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起初您说宝宝一定归我,我还是半信半疑的,但最后还是选择相信了您,毕竟对比其他律所还是感觉您专业一些,谢谢您帮我争取了宝宝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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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律师真心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律师团队帮我一审就结束了这段婚姻,为我解决这么大的困难,以后再也不用面对那样的恶魔了,可以拿到大部分财产带着我的小孩重新生活了,更值得庆幸的是您帮我争取了小孩的抚养权。不然我都不能活下去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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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特别让我感觉到温暖的是蒋律师帮我向法院申请了延迟交诉讼费,财产都在法院冻结了,不然让我面对上千万的财产,也没办法。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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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评价:十年的夫妻,如果不是委托了您代理这个案子,我现在都还被他傻傻的骗着,从来不过问他的存款,财产..结果钱最后都给他养小三了,真心谢谢你们把那些钱拿回来,不然离婚了我没工作也没收入都不知道怎么照顾两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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