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离婚 / 抚养权 / 财产
现实中一直有父债子偿的说法。那么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下面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案例给你讲解!
【律师分析】
法律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负有清偿义务,超过部分无须清偿。举例来说,如果甲对外负债100万,甲子继承遗产价值200万,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价值200万范围内对甲的债务予以清偿;如果甲子继承遗产50万,则债权人可获清偿的范围为50万,超出部分甲子无须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昆山律师对“父债子偿”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不妨联系律师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