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离婚 / 抚养权 / 财产
昆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当前因疫情防控给合同履行造成了一定的不便,许多当事人因为防控期间无法出行导致合同履行延期。昆山律师今天就这一问题和大家一起结合一个案例进行讲解。
基本案情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双方通过微信确认合同具体内容。乙公司准备供货时,当地政府出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生产企业非必要不返工。由于甲乙两家公司均为当地企业,故都受到该措施影响,导致甲公司无法付款,乙公司也无法供货。但防控期间,双方仍持续就合同何时可以履行进行沟通。防控期满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付款以便交货时,甲公司不予理会,并认为双方合同并未成立,乙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通过微信确认合同内容,虽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但从双方后续沟通来看,甲公司认可合同内容,故合同已成立。最终判令甲公司支付货款,同时乙公司需交付货物。
律师后语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因疫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在原因消除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根据合同性质继续履行已无必要。